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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律师协会信息宣传、论文研讨工作考核制度
日期:2016-07-18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信息宣传论文研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根据协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市律协下属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含实习律师)。

二、考核指标、任务数

信息宣传平台主要是义乌市律师协会网站和《义乌律师》期刊,考核的指标和任务数以两个平台刊发为准。论文研讨每年根据上报数,由协会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考核指标和任务数以论文上报为准。

1、信息指标:各律师事务所每年刊发信息不少于3篇,执业律师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年刊发信息不少于6篇。

2、论文指标:执业律师10人以下律师事务所每年上报论文不少于1篇,执业律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每年上报论文不少于2篇,执业律师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年上报论文不少于3篇。

新执业的律师,初始3年每年至少上报论文1篇。

三、考核办法

信息宣传、论文研讨工作列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在年度考核总分中进行加扣分。

1、加分情况:各律师事务所在完成年度任务数基础上,信息宣传多一篇,加1分,论文上报多一篇加3分。

2、扣分情况:各律师事务所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信息宣传每少一篇,扣2分,论文上报每少一篇,扣4分。

信息宣传报道实行“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发现虚报的,每起扣2分。

论文严禁抄袭,一旦发现,每起扣2分,并取消该律师论文评选资格。

信息宣传和论文研讨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该律师事务所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年度未上报论文的律师,该年度不得被评为优秀律师。

四、计分标准

各律师事务所在完成任务数的基础上,每超过一篇信息宣传的,记10分,每超过一篇论文的,记20分。

五、奖励及表彰

1、信息宣传,采用稿费制,在义乌市律师协会网站上每刊出一篇信息,稿费50元。在《义乌律师》期刊上每刊出一篇信息,稿费为200元。

2、论文研讨,采用优秀论文评选制,按照获奖等级给予不同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奖金根据当年论文上报数量,由协会另行制定。

3、按照计分标准,选择年度内总分最高的10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表彰,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金分别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市律协将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4、按照年度内总刊发数量,评选“义乌市律师协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5名,每人获奖金500元。

、其他要求

积极鼓励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向《义乌商报》、《浙江法制报》、《浙江律师》、《中国律师》等报刊杂志投稿,在其他新闻媒体和期刊上发表的信息、图片、论文等的奖励机制,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