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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6年律协会费等费用的通知
日期:2016-03-01 来源: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办法》及《义乌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律协决定收缴本年度律协会费、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和公告费,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通知如下:

一、团体会费:执业律师5人以下(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为每所8000元;执业律师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以8000元为基数,每增加1人,会费增加800元。

二、个人会费:执业律师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1600元;年满70周岁,执业满20年且未受业内处罚的律师和孕产期间的女律师可以申请免缴个人会费;新执业律师在首次领证后第一次参加考核可以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参加考核可以减半缴纳个人会费。申请免缴会费的70岁以上老律师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义乌市司法局出具的从业律师工作20年证明及未受业内处罚证明。申请免缴个人会费的孕产期女律师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医院证明;(3)准生证。

三、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按执业律师每人180元的标准缴纳。

四、公告费:按每所500元,每位执业律师 80元的标准缴纳。

五、请各所根据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和减免数交纳会费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内勤认真填写好《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应缴会费、公告费、执业保险费清单》,并于3月20日前将会费、公告费和保险费一并缴入义乌市律师协会的专用收入帐户(开户名称:义乌市律师协会;开户银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马路菜场分理处;帐号: 201000101923337)。同时将汇款单、纸质缴费清单加盖公章后和申请减免的证明材料一并送至秘书处许娟娟处。

 

                                义乌市律师协会

2016年2月25日